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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长期护理保险”做好离休干部居家护理工作的探索

发布日期:2019-06-28

黄源健

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以下简称“长护险”)。本市年满60周岁的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申请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评估等级为二至六级,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并按规定结算护理费用。

对这一新政策,按照市委老干部局的工作精神,长宁区委老干部局在第一时间进行跟踪了解,并通过问卷调查与重点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听取了有关职能部门、护理服务公司等服务提供方关于“长护险”服务开展情况的介绍,听取了老干部工作站、部分老干部关于接受“长护险”服务的感受和建议,实地考察部分护理服务站,就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探索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居家护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具体如下。

一、我区离休干部护理需求增长的特点

(一)从护理对象来看,有硬性或潜在需求的人群在快速增加

截至2018年9月1日,我区共有社区离休干部1458人,平均年龄89岁。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长期卧床不起的386人,占总人数的265%;有一定自理能力,经常发病,平时需要有人陪护照顾的787人,约占总人数的54%;两者相加约占总人数的80.5%(而这一数据2015年时为67.9%,2016年为71.1%,2017年为74.5%),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前几年基本以3%的速度增加,而2018年增长速度近6%,可以看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和半自理这一护理需求人群正在加速增加。

(二)从护理形式上看,主动或被动选择居家护理较集中

调研发现,当老干部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时候,在机构养老护理、住院护理、居家护理三种主要护理形式的选择调查中,选择机构养老护理的占5.5%,选择住院护理的占67%,选择居家护理的占27.5%。从数据上看,老干部选择住院护理的人数高于选择居家护理的人数,人住医院进行护理是老干部的第一选择,然而由于离休干部住院难的矛盾普遍突出,现实中近九成的老干部最终还是以居家护理为主,居家护理成为老同志护理需求主动或被动的第一选择。

(三)从护理内容上看,个性化、精细化需求较高

在与老干部的交谈中发现,老干部对居家上门护理提到最多、出现频率最高的是:服务是否贴切需求、服务如何保障安全、如何付费等,而对于不想接受服务的可能原因排名较前的是:须定时等人太麻烦、服务人员不如医院专业、服务达不到预期效果等。从中可以看出,离休老干部普遍较看重对其个性的尊重,居家护理中,除了一般护理服务以外,也较侧重于提升生活、健康质量的服务。这就对护理服务的个性化、专业化、精细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现阶段“长护险”在离休干部中推进的不足

目前“长护险”制定了覆盖社区居家和养老机构、医院的护理服务项目清单,初步梳理了42项服务项目,分为基本生活照料类(27项)和常用医疗护理类(15项),以基本生活照料类为主。同时,规定每个项目的相应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和服务人员的资质要求。应该说在老干部的居家护理中正在发挥着应有的作用,但是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现阶段“长护险”在老干部居家护理服务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部分离休干部对“长护险”认知度不高

在我们的走访和抽样调查中发现,近半数老干部表示不是很了解“长护险”其中还有不少老干部表示不了解也不需要了解“长护险”而这一现象在级别越高、医疗待遇越好的老同志身上就越明显。我们认为这主要是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老年人接受新事物较困难、过程较长。一方面生理年龄增加,身体机能下降,另一方面在心理上易产生自我封闭,外在表现为接受新事物较困难;二是“长护险”宣传在精准投放上力度不够。老同志因为年龄较大,生活半径较小,而且大部分与子女分开居住,获得信息的渠道偏窄,社区及相关部门“长护险”的宣传对于年轻老人来说是相适应的,但是对于离休干部这一特殊高龄老人群体宣传的投放还不够,造成部分老同志对“长护险”政策了解不深或者理解存在偏差;三是老同志的医疗条件相对较好,基础医疗有保障。一方面部分老同志认为生病就要去医院,不相信医院以外的服务机构,甚至个别老同志病情进人康复阶段后也不肯出院,一定要痊愈后才办理出院手续;另一方面离休干部住院相对比较容易,尤其级别比较高的老同志住院基本可以按需满足,这也是他们不容易接受“长护险”的原因之一。

(二)相对于离休干部需求的满足还不够个性化、精细化

离休干部是老年人中的特殊群体,他们阅历丰富,生病后能采取较为积极的自理措施,也希望能够得到更为细致及时的医护服务。我市的“长护险”处于推广初期,作为一种基础险还不能过于满足太过个性化的需求,如患慢性病的老干部因长期受疾病折磨,病情难以好转,有的已经久病成医,常会查阅一些书籍,除了日常护理照料,他们还需要更多了解病情,更想受到有关其疾病的各种知识的指导,如果只是一味地简单护理,忽视心理上抚慰,病人反会产生厌烦情绪。而目前“长护险”尚未满足对健康知识、用药知识宣教等方面的护理需求服务。

(三)“长护险”推广初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

目前“长护险”的申请须由申请人携带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填写《老年照顾统一需求评估申请表》,递交街道事务受理中心业务窗口,核验符合条件后信息上传,评估机构随后安排由2名(及以上)评估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上门进行现场评估调查,评估后经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告知评估结果,随后安排评估机构上门服务。而这个过程须经街镇、医保、评估机构、服务机构等多个单位,环节较多周期较长,申请流程时间较长。走访中有的老同志反映从扭伤提出申请,到上门审核通过提供服务整整两个多月,伤情已经大为缓解。除此之外,护理资源相对紧张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按照“长护险”的要求,对上门提供服务的人员有严格的从业资格要求,然而面对市场需求,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力量明显不够,服务的量和质难以保证。另外还存在着诸如政策规定导致服务方效益效率较低、“长护险”目前进人容易而退出没有机制等需要完善提高的问题。

三、用“长护险”做好离休干部居家护理工作的探索和思考

(一)老干部职能部门应主动配合“长护险”开展宣传工作

离休干部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老年人中的特殊群体,而且因为老干部群体相对于其他老年人群体有一定的封闭性,大部分部门对其特性并不特别了解,难以根据老干部的特性制定贴切需求的措施,因此老干部职能部门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长护险”的推广工作,可以通过社区老干部工作者、社区老干部活动小组、社区老干部学习小组等社区老干部资源,加大在社区老干部中的宣传力度,也可以利用支部书记会、组织生活、大型活动等老干部相对集中的活动开展“长护险”政策宣传;老干部部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老干部开展“长护险”服务体验,通过服务体验使老干部对“长护险”的认识从理性认知上升到感性认知;为此长宁区2018年开展了一系列“长护险”体验服务探索,通过购买服务委托专业护理服务机构为老干部提供类似于“长护险”的服务,深受老干部好评,在荷兰“博组客”居家护理公司体验服务的近50名老干部中,有近20%的老干部通过服务体验后加深了对“长护险”的理解,主动申请了“长护险”服务。通过实践证明老干部职能部门主动配合“长护险”宣传、提供体验服务是有效推进“长护险”、进一步做好老干部护理工作的有效方式之一,是使老干部切实受益于上海这一实事的有效途径。

(二)老干部职能部门要建立老干部“长护险”工作沟通机制

老干部部门在加大配合“长护险”宣传,顺应老龄事业发展趋势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服务管理办法,养老社会化服务管理是大方向,但老干部工作也要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医保、街道、服务机构联动工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及时沟通在“长护险”推进过程中感到的困惑、遇到的困难,及时了解推广中的难题以及开展的瓶颈,也可以进一步制定“长护险”服务老干部的标准口径,提升服务质量、简化申请流程等。长宁区已经初步探索开展相关联动机制,通过定期会议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老干部提供“长护险”补充护理服务

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做到“长护险”面对离休干部全覆盖。按照目前“长护险”开展的要求,易地安置老干部并不在上海“长护险”服务范围之内,为加大对易地安置老干部的关心照顾,做到“长护险”在老干部中的全覆盖,长宁区委老干部局通过购买“福寿康”居家护理服务公司的服务,为易地安置老干部提供相当于“长护险”的护理服务,从而在形式和内容上做到“长护险”对长宁区离休干部的全覆盖;二是通过购买服务,为离休干部提供更加精准、个性化的居家护理服务。我局与国际知名居家护理品牌荷兰“博组客”居家护理公司开展合作,在购买服务时进行创新探索,改变过去指定服务单项、强项目弱评估的做法,尝试指定大框架、大范围,弱项目强评估。由“博组客”专业机构上门评估,根据每个服务老干部的具体情况,与老干部及其亲属沟通选择合适的服务项目后制订个性化的护理计划,实施更加灵活、贴近需求,服务更加个性化和精细化。如有一位老干部患有糖尿病,因有轻度老年痴呆,经常忘记定时服药打针,“博组客”根据他的实际情况制订个性化服务计划,每天根据服药打针的时间定时上门四次,每次20分钟,为老同志整理药品、管理服药打针。目前该服务深受老同志的好评,收到不少老干部的表扬信。

(作者单位:长宁区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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