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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训”征文】我家的“约法三章”

发布日期:2020-02-10

薛鲁光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而我的家规,便是“约法三章”。

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私人家庭一般不安装电话,打电话只能到公用电话亭。这在移动通信迅猛发展的今天,是一件很难想像的事。而父亲当时是市级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组织上决定为我家安装一台电话机。

记得那是1965年的一个星期天,两位工人师傅拿了一部电话机到我家,其中一个师傅问父亲:“首长,您的电话机装在何处?”一般来说,电话机总是装在自己书房或卧室里,这样使用起来比较方便。不料,父亲不假思索地说:“就装在走廊上吧。”父亲此举,显然是想方便左邻右舍使用。为此,他“约法三章”:办私事不准打,不是急事不准打,小孩子不准打。家里有部电话机,确实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不少方便。

一天晚上,隔壁邻居王老师的爱人突患高血压并发症,想借电话叫“120”。父亲二话没说,不仅帮助其拨打电话,还安慰王老师不要着急。当时王老师爱人正在被“审查”,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或许躲都来不及。父亲却说:“见人有难不救,那还是人吗?当年我们新四军打仗,俘虏还要救呢?”短短一句话,让我们子女深切体会到了父亲的坦荡和无私。

有一回,哥哥的一个同学来家里玩。母亲想留他吃饭,说需要得到家长的允许。照理,用一下家里的这个电话,既很方便,也是“人之常情”。但哥哥想起“约法三章”,于是专门跑到外面的公用电话亭去打电话。父亲知晓后很高兴,摸着哥哥的脑袋说:“这才像我的儿子!” 

还有一次,一位邻居来我家玩,出于好奇拨动了电话盘。当听筒里传来问话声,邻居吓得不知如何是好。我赶紧跑过去,对着听筒说声“对不起,打错了”。父亲知道后,立即采取了补救措施:今后凡是私事用电话,必须登记在册,每月要向组织补交私用电话费。我不解地问父亲:“才几角电话费,值得这么小题大作吗?”父亲认真地说:“我们共产党人打天下,可不是为自己谋福利。电话事小,做人事大。公是公,私是私,为人做事来不得丝毫马虎。” 

父亲的不幸去世,也与他廉洁奉公有关。按政策,他这一级的市管干部,上班、开会是可以合坐一辆公车的。可父亲考虑这样会增加组织负担,坚持自己挤公交车上下班。1973年8月某日,父亲欲乘42路公交车去市里开会,不幸被一辆三轮简易计程车撞倒,后脑着地,导致严重脑震荡,经抢救无效与世长辞。

“清风两袖廉如雪,正气一身贵似金。”父亲虽然走了,但是他的言传身教和“约法三章”,却随着岁月的流逝越发格外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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